低溫沖擊試驗機非散熱試驗樣品;
♥、規定的試驗持續時間從低溫沖擊試驗機內空氣溫度開始到達與規定試驗溫差在3"C以內時箅起。
無強迫空氣循環試驗時低溫沖擊試驗機大小對試驗樣品表面溫度的影響為確定合用的髙溫低溫沖擊試驗機的最小容積進行了一系列試驗得出的試驗結果。在這樣 大小的低溫沖擊試驗機中,對某試驗樣品來說,試驗樣品的表面溫度與在“自由空氣”條件下大約相同。
♥、將大小不同,單位表面積散熱量不同的試驗樣品在不同大小的高溫低溫沖擊試驗機中經受+ 70°C的環境溫 度(環境溫度的定義見GB/T 2421—1999《電工電子產品環境試驗總則》)。判斷低溫沖擊試驗機的大小是否 合用的標準是:該試驗樣品的表面溫度與在容積的低溫沖擊試驗機中達到的表面溫度之差應不大于5°C,這 就是說,低溫沖擊試驗機的容積與試驗樣品體積相比非常大。低溫沖擊試驗機箱壁的溫度與環境溫度之差保持在51內。 為了給出最壞的情況,即所有散熱均以對流方式進行,試驗樣品都是立方體的,而且幾乎是熱白的。 低溫沖擊試驗機的箱壁則近似于熱黑的。